上海奉贤的周先生打来电话电话咨询:只有社保缴费记录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吗的法律问题。周先生在一家企业上班,已经2年了。工作每个月8000元,公司通过现金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今年3月份,周先生上班途中遇到车货,右腿骨折。后经过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于是周先生去申报工伤,但是工伤认定部门需要周先生出具劳动合同。周先生只好去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在仲裁的时候周先生无法提供其他的材料,仅提供了一份由x劳务告诉缴纳社保的记录。于是仲裁裁定周先生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周先生不服,于是咨询上海劳动维权网,只有社保缴费记录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上海劳动维权网特邀上海劳动仲裁律师为您解答:
如果要确认劳动者和企业是不是劳动关系,应当从应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包括人身上、经济上及组织上的隶属性具体分析。劳动者在递交仲裁申请的时候应当递交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一、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呢?
劳动递交的证据包括工资单、工作服、银行工资流水、劳动合同、上班工作照片、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如果还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是可以的。尽可能多的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已达到足以证明的目的。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仅仅有社保缴费记录是很难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还需对当事人交纳社保的目的进行判断以排除是否挂靠代缴社保。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应提交证据证明其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管理、接受用人单位奖惩,以及用人单位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等事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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