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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伤赔偿律师,需要注意的工伤鉴定的问题

时间:2023-02-25 21:44:58 点击:222

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就涉及一个工伤申报和工伤鉴定的问题。这涉及到劳动者切实的利益,但是劳动者比较未专业人士,在公司又不配合的情况下,劳动者就需要自己自行申报,那么,工伤鉴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上海工伤赔偿律师为大家解答需要注意的工伤鉴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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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呢?

在工伤鉴定中,需要提供以下一些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工伤鉴定有哪些程序?

1.当事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后,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鉴定。

5.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伤残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有效期是三十日内,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依法诊断为职业病之日算起;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提出申请的,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申请工伤鉴定的时效是一年之内。

上海工伤赔偿律师为大家解答需要注意的工伤鉴定的问题。如果您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13764120231详细咨询,也可以添加微信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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