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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仲裁律师:自愿加班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23-02-02 17:53:07 点击:345

王先生是一名电子厂的职工,去年下半年,因为外贸订单比较紧张,于是公司动员全体员工要求加班加点完成订单,并和全体员工签订自愿加班协议,内容是全体员工自愿加班2个月,每日工作14个小时,加班费按国家法律规定来支付,但是如果不加班2个月,中间停止加班是不能要求加班费的。王先生本着为了公司的利益出发,于是签订了自愿加班协议。可是一个月后,王先生明显感觉到了体力不支,疲惫感强烈。可能是高强度的工作造成的,同事公司也有其他的人也有类似的情况出现。于是王先生和单位提出停止加班,但是公司却认为,王先生和公司签订的加班协议属于自愿签署,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王先生现在不干了,那么将不能享有之前的加班工资。王先生很疑惑,打来电话咨询上海劳动维权网,想咨询下上海劳动仲裁律师自愿加班协议是否有效

上海劳动维权网特邀上海劳动仲裁律师为您解答:自愿加班协议是否有效

上海劳动仲裁律师认为:劳动者可以和单位签订自愿加班协议。但是签订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然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本案中,自愿加班协议规定了每日加班时间为14个小时,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应当认定是无效的。

另外,劳动者有自愿加班的权利也有拿到加班报酬的权利。本案中自愿加班协议约定不加班超过2个月就拿不到加班费也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此条应当认定为无效。

结合以上观点:上海劳动仲裁律师认为:自愿加班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另外还需要结合签订协议是否是劳动者自愿签订的。如果违反以上几点那么协议就是无效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自愿加班协议中的一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也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上由上海劳动仲裁律师为您解答,自愿加班协议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更多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13764120231免费咨询。您也可以添加以下微信进行咨询:

章成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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